一、手機信訪投訴指南
信訪人通過按照“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反映的具體事項及發生地”的格式編寫手機短信,以文字方式發送至許昌經濟技術開發區領導手機短信信訪公開號碼,提出訴求和建議。
許昌經濟技術開發區手機信訪公開號碼表
職 務 | 姓 名 | 公開號碼 |
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
程東升 |
13782255167 |
開發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
薛亞杰 |
18864613300 |
開發區綜信辦主任 |
沈紅濤 |
13949833113 |
二、電話信訪投訴指南
信訪人通過撥打許昌經濟技術開發區信訪部門公開電話,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
許昌經濟技術開發區電話信訪公開號碼表
許昌經濟技術開發區綜信辦 |
0374-8581773 |
三、微信信訪投訴方式
請掃描下方二維碼即可添加接待工作人員,您可選擇通過微信文字等方式反映訴求、提出意見或建議。請您在發送微信時按照工作人員的提示如實填寫“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反映的具體事項及發生地”等相關內容,以便具體承辦單位及時了解情況、作出處理、進行反饋。
四、手機信訪、電話信訪、微信信訪事項受理范圍
信訪人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信訪事項:
1.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2.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
3.提供公共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工作人員;
4.社會團體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派出的人員;
5.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
五、手機信訪、電話信訪、微信信訪事項不予(不再)受理范圍
對以下情形,依照國務院《信訪條例》有關規定,不予(不再)受理:
1.屬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以及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職權范圍內的;
2.已經或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
3.已經受理或者正在辦理期限內的;
4.已有處理意見且正在復查期限內的,或者已有復查意見且正在復核期限內的;
5.對復核意見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投訴請求的;
6.在規定期限內未申請復查、復核的。
7.不受理匿名以及事實不清、責任主體不明的信訪事項。
六、手機信訪、電話信訪、微信信訪事項注意事項
1.接訪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我們非常重視您的信訪訴求,每一件都會嚴格按程序及時認真處理。請如實填寫“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反映的具體事項及發生地”,以便具體承辦單位了解情況、作出處理、進行反饋。
3.為方便手機信訪事項投訴的辦理,請不要采用語音、視頻、彩信的方式進行投訴。
4.按照《信訪條例》的有關規定,責任單位會在15日內作出信訪事項是否受理告知,自受理之日起60天內辦結,如情況復雜的,可以適當延長辦理期限。信訪事項辦理期限內,無需再重復提出同一信訪事項,以便我們更有效率地處理您投訴反映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