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貸款對象和認定條件
1、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持有《就業創業證》。
2、復員轉業退役軍人:持有《義務兵退出現役證》或《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及《就業創業證》;持有《轉業軍人證明證書》和自主擇業管理服務機構出具的推薦介紹信。
3、高校畢業生:畢業5年內,持有高校畢業證的畢業生(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提供相關相應身份證明材料)。畢業學年的畢業生要進行個人承諾。
4、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創業證》標識為就業困難人員。
5、殘疾人、刑滿釋放人員:持有《殘疾證》、《刑滿釋放證明》及《就業創業證》。
6、返鄉創業農民工:身份證住址在鄉鎮或農村,要進行個人承諾。
7、農村自主創業農民:身份證住址在鄉鎮以下農村,要進行個人承諾。
8、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持有《就業創業證》,要進行個人承諾。
9、網絡商戶:持有《就業創業證》及網絡經營的營業執照或雖未進行工商登記注冊,但已在電商網絡平臺實名注冊,且穩定經營3個月以上、信譽良好的網絡商戶。
10、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扶貧部門確認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中貧困勞動力。
11、合伙創業:符合(1)至(10)項所述條件的人員合伙創辦企業,持有《合伙企業營業執照》和在工商部門備案的合伙協議。
12、組織創業:組織符合(1)至(10)項所述人員,并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的經濟實體。
13、小微企業: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前12個月內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數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小微企業應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嚴重違法違規信用記錄。
14、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的申請人應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此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以夫妻為單位)自提交創業擔保貸款申請之日起應沒有其他貸款。
二、貸款額度和期限
1、個人創業:貼息貸款最高額度20萬元;非貼息貸款最高額度50萬元;
2、合伙創業和組織創業:最高貸款額度150萬元。
3、小微企業:最高貸款額度300萬元。
4、貸款期限:貼息創業擔保貸款不超過2年。
三、貸款申請與發放
1、個人創業:持營業執照等擔保中心確定有效的證件提出書面申請,按照擔保中心承諾擔保、經辦銀行發放貸款的程序辦理。
2、合伙創業和組織創業:由法人按照個人創業申請程序辦理。
3、小微企業:持有相關身份證明文件,擔保中心和經辦銀行審核后辦理借款手續。
四、個人貸款需提供資料
申請人:1、創業擔保貸款申請審批表1份。2、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復印件各2份。3、申請人及配偶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1份。4、申請人結婚證復印件1份,未婚需提供個人單身聲明(男 年滿二十二周歲、女 年滿二十周歲)。5、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1份。6、人員類別證明復印件1份。7、個人征信報告。
保證人:1、身份證復印件2份。2、工資卡或工資存折復印件(工資卡需提供卡復印件及有名字有卡號的近三個月工資銀行對賬單,工資存折需提供工資存折首頁及顯示近三個月工資進賬明細頁)。3、個人信用報告。4、擔保機構認可的其它保證方式。
五、貸款利率
1、符合貼息條件:創業人員或小微企業負擔的貸款利率為2.35%(即10萬一年利息2350元),剩余部分財政給予貼息。
2、不符合貼息條件:貸款利率根據經辦銀行確定,最低為4.35%,由創業人員全額負擔。(以上利率隨LPR浮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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